毕业生档有关事项

2025年9月1日   点击人次: 687   

关于毕业生档案有关事项说明

一、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性

毕业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参加工作后涉及个人转正定级、干部身份认定、工龄计算、社保、退休金、养老金、职称评定、工作调动等。学生档案不能由本人自提,不得自行保管,更不能弃档,以免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档案转递具体类型

(一)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且就业单位接收或直接管理档案户籍的毕业生

由单位开具调档函,离校时交由辅导员,辅导员交至档案馆,档案馆按公司开具的调档函实际要求进行档案转递。

(二)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不直接管理档案的毕业生

1.就业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自行联系就业单位所在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机构”)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将档案托管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统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方式详见第(四)点)。

3.回原籍地。自行联系申请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回原籍)或各级人才机构,查看生源地转递要求(附件1、附件2),按要求办理。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1.回原籍地。档案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回原籍)或各级人才机构,查看生源地转递要求(附件1、附件2),按要求办理。

2.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将档案托管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统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方式详见第(四)点)。

(四)委托省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档案托管

毕业生本人需关注微信“湘促就业”公众号,通过学校名称+身份证号登陆,进行实名认证,阅读《档案托管合同协议书》(附件2),点击下一步进行档案托管,填写好基本信息后提交,完成托管申请,完成提交后将由学校统一审核,经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由高校统一移交托管档案。学生可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查询,并可点击“下载档案托管承诺书”进行下载。

毕业生须在填报档案去向(6月30日)前完成托管申请。按时完成申请的,由学校统一转递档案。毕业生可在7月中旬登录湖南省教育厅官网-政务服务旗舰店-毕业生档案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档案到档情况,登陆“湖南省教育厅”官网—服务—毕业生档案查询,输入相关信息查询或致0731-82116082查询档案托管情况。

省就业指导中心仅接受档案托管,不接收党组织关系,不可转入户口。两年择业期内托管档案,不计算工龄,不能办理转正定级,无需缴纳档案托管及档案转递费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随时办理档案转出。

(五)专升本已录取的毕业生

凭录取通知书自提至本科院校,办理时间为学校放假前或开学后,特殊情况可在假期与办事老师联系。

(六)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凭入伍通知书自提档案至相关武装部。(应征入伍:应征入伍提取档案以当地武装部纸质函件为准,来校提取,原则不接受非原件办理)